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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19年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科研处 作者:文/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00:00:00

  为做好人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昆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秉持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制订本学院相关专业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院(系)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4名专业课教师、1名外语教师,负责本专业全部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同时,设1名工作秘书,负责本专业复试的相关记录、成绩登记、复试记录表格的收验、上交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

  1.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B区)为基本条件,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按照1:1.5的招录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2.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上线学生,以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名额空余部分,从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遴选补足。

  4.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之后,如果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机会、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学院有权从符合条件的后备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遴选补足。

  5.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与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四、资格审查与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资格审查: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备现场复核。

  4.学籍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往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毕业证、学位证: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各1份。

  6.大学成绩单:提交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1份,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7.政审表:提交政审表1份。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向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同等学力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须单独提交:(1)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书面材料1份。

  9.体检材料:考生应在复试前(1个月以内)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材料。体检须包括采血、胸片、血常规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色觉和听力检查、十二通道心电图检查等相关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证明(报告)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0.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可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相关材料,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相关领域的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以供导师作为复试参考。

  以上材料若有缺失,则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办法、内容及公布时间

  (一)复试办法

  普通考生复试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口试、专业面试两个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参加面试之外,还须参加两门本学科主干专业课程的笔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本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考生综合素质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专业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

备注

英语

口语交际、专业常识问答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语言文学综合(由各专业导师自行命题);

2)写作(统考)。

2、复试范围与初试相同,各专业不再另行指定参考书目。

 

 

专业课程

050101文艺学

文学基本理论、古代文论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学基础、现代汉语、古代汉语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史、古代文论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思潮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民间文学、民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三)复试成绩公布时间

  考生复试结束,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24小时之内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六、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初试成绩计算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经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综合成绩,占比为50%。计算公式为:

  初试成绩得分=初试成绩总分÷5×50%。(保留2位小数)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复试成绩占80%,由4位专业复试教师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总成绩。外语成绩占20%,由复试外语教师单独评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本专业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案。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七、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具体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八、录取

  各专业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与报告志愿综合确定录取名单,首批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专业的考生,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调剂的考生。

  若部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机会,学院有权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分批次补录其他考生。

  九、信息公示

  1.复试名单公示

  首批复试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学校及学院网站首页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录取工作的实际需要,学院可于4月中旬之后陆续公布后续批次的复试名单,直至录取工作结束。

  2.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及学院网站首页统一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批次复试的考生,将分批次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咨询电话:0871-65098393

  4.监督投诉电话:0871-65098048

  十、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调剂、监督与复议等相关内容,详见《昆明学院2019年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昆明学院政审表

昆明学院人文学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