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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文/段晶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10:36:05

学校各单位: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及收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120-226

(二)收假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

1.教职工收假时间

全校教职工于227日(星期四)正式收假上班。

2.学生报到注册及上课时间

1)报到注册时间:229-31

2)上课时间:32日(第1周,周一)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校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喜庆、平安的春节。

(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校园事故发生:一是由保卫处牵头,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排查整治,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严防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要通过安全教育课、致学生家长书信等多种方式,加强防欺凌、防传销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二是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出行动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三是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严查校外人员进出,加强校园安全巡逻,春节期间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和谐稳定。

(三)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活动,特别是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工会负责牵头看望帮扶因公牺牲教师家属及伤残教师、生活困难教师及干部职工,并慰问春节期间在校值班的教职工,保障教师和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学生处负责牵头做好留校学生春节慰问和学生寒假春运期间返乡返校优惠购票的相关工作;离退休处负责牵头做好老干部和困难退休教职工春节慰问工作;后勤集团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猪肉菜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部、扶贫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扶贫点调研与节前慰问,加大对援派挂职干部人才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四)弘扬主流价值观,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学校各部门要引导干部师生利用走亲访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伟大成就,展现新时代新风尚,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发挥传统节日的涵育功能,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要充分利用图书馆、体育馆、实训基地等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各学院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

 (五)严格车辆管理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领导负责制,除值班工作车辆外,其它公务车辆一律封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并向值班人员登记报告后使用。严禁车辆在外过夜,若确有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返回的,须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确保安全。严禁公车私用。

(六)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关于严肃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纪委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春节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强化执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给予处分。

 (七)坚持昆明学院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党通〔20174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八)加强值班和应急管理,保持信息畅通

  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和应急管理制度,实行两级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1.校级值班:包括(1)校领导带班;(2)学校办公值班由党办、校办负责安排执行;(3)学校机关中层干部夜间值班安排,由校办负责安排执行;(4)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由保卫处负责落实安排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

2.各职能部门及院(系)带班值班: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带班值班人员,并严格履行带班值班相关要求。并于11712:00前将值班安排书面(加盖公章)报校长办公室(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65098000,传真:65098100)。

3.值班要求: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值班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校级值班室和值班校领导,并按要求妥善处置,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校级值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党委办公室值班地点:办公楼413,值班电话:65098111,传真:65098222

校长办公室值班地点:办公楼313,值班电话:65098000, 传真:65098100

值班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2)机关干部夜间值班室:小高层培训公寓

值班时间:每晚19:30-次日8:30

3)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寒假期间交通车发车时间

寒假期间,每天上午 8:00,昆师路校区—洋浦校区

下午 17:00,洋浦校区—昆师路校区。

校内站点为安保营地、后勤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博识楼车队停车场)、西门小广场、学校南门站点。2020118日起至226日,每天往返一趟,均按照以上时间运行(含周六、周日)。227日收假起,所有交通车次恢复正常。

2.食堂安排

寒假期间,馥园一食堂正常营业,自 2 25日起,校内所有食堂、餐厅全部恢复正常营业。

3.图书馆开放时间:2020122日、25日、212日、219日, 9:00-16:00

                          

 

昆明学院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