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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23-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货物与服务类)遴选公告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核/陆志平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4:55:21

昆明学院(以下简称:遴选人)现参照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遴选申请人)为我校提供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并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昆明学院2023-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货物与服务类)。

2、项目编号:KMXY2023-05-31

3、项目内容:承担遴选人委托的货物与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4、服务期限:3年,每年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下一年服务。本次遴选拟确定3名入选资格候选人。当入选的代理机构中某一家出现违规情况或者不能满足遴选人服务要求时,将取消该代理机构的服务资格。

二、 资格要求

1、 遴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2、遴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遴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以遴选人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5、遴选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府采购网站备案,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书面声明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府采购网站备案截图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6、遴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遴选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应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8、遴选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9、遴选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遴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遴选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11、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2、本文件解释权属于遴选人(昆明学院)。

三. 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免费报名,免费获取):

本次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获取方式进行,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请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的扫描件) ,获取遴选文件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及进校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Word稿,于2023年 5 月 11 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 5 月 17 日下午16:00截止,发送至邮箱:KmxyZcc@kmu.edu.cn,经遴选人审核通过后,遴选文件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遴选申请人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报名视为无效);

四、遴选工作安排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办公楼 502会议室;

3、响应文递交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遴选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遴选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办公楼 502 会议室。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遴选人查验,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遴选申请人,遴选人留存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有关公告在昆明学院官网、昆明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上发布。

六、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昆明学院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电话:0871-6509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