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委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人才服务和支持学校的应用型建设,现就第三批云南省产业导师(以下简称产业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条件
产业导师是指从云南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申报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二、岗位需求
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需求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申报程序
学校结合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及教学科研实际,研究提出产业导师岗位需求,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面向社会选聘。对照产业导师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把关,适时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申报人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科研创新及专业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对符合条件、契合学校发展的意向人选,按照程序经学校研究后,上报相关材料到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